为了规范水电费的收缴工作,维护学校公共利益,保障用 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后勤集团水电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管理机构
后勤集团水电暖服务中心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水电费收缴的管理部门。
二、收费范围
使用学校供水供电的住宅、校内外商户、校内企业、浴池、游泳馆、学生公寓等。
三、收费流程
收费周期:校内外商户每月收取一次水电费;学校住 宅每季度收取一次水电费;浴池、游泳馆半年收取一次水电费; 联通、移动等大型企业半年收取一次水电费;学生公寓在易校园APP上自主缴费。(具体流程见附件收费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按照本省市水电价格执行,收款按照实际使用量计算。
2.临时用水用电,如特殊原因未安装水电计量表,按用电设备容量、用水用电时间、用水用电类型计收水电费。
3.如遇水电表损坏造成无法计量,按三个月平均用量收缴用户水电费。追缴时间从破坏之日算起。
五、缴费方式
1.银行转账:公司转账方式将水电费打入学校账号。
2.微信支付:微信扫学校收款码缴费。
3.支付宝:支付宝扫学校收款码缴费。
六、收费监督
1.质监中心负责对水电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收费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如发现水电费收缴中存在违规行为,后勤集团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每月收费户数最少达到80%。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如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 规或上级部门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为准。
2.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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