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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7-03    点击:

后勤管理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管理水平,监督与管理后勤各部门工作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后勤服务环境,更好地服务师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勤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后勤管理处质量监督科按照后勤管理处各项规定和相关工作标准对处各部门的服务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向在校师生提供质量合格、行为规范的后勤服务,并接受质量监督科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质量监督科属于后勤监督管理服务的牵头部门,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的服务与修缮工程质量的巡查工作,根据学校后勤工作实际情况分类设置相应工作岗位,分类制定监督管理服务与修缮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各部门应设置一名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各部门职责范围内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质量监督科实施工作计划,提供相关巡查项目的工作信息,开展各种质检、巡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监督管理服务与修缮服务监管的主要责任人。

第三章 监督管理内容

第五条 质量监督科应根据后勤管理处各个部门的工作特点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1.食品安全及物价监管。重点对菜品留样、后厨规范操作、食品卫生、操作间环境卫生、食材进场抽检、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餐饮食品物价等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合营或招租档口的重点巡查。

2.校园修缮项目质量及安全监管。重点做好在建修缮项目施工安全与质量的监督、主要对正在修缮项目施工人员是否规范操作、是否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质量、进场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项目进行巡查。

3.校园环境监管。重点对校园绿化修剪、树木枯枝修剪、生物防治及校园卫生情况、校园保洁情况进行抽查监管。

4.交通安全监管。重点对校园摆渡车、工程车辆、员工车辆行车规范、司机操作规范等进行抽查监管。

5.临聘人员监管。重点对临时聘用人员在岗情况、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每月核对打卡人员名单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管。

6.楼宇物业监管。重点对教学、办公楼宇及学生宿舍卫生打扫、门卫在岗情况进行抽查监管。

7.采购监管。重点核查修缮物资出入库台账是否准确,对食堂食材采购送货情况、零星食材采购、办公用品采购等进行监管。

8.校园除雪监管。重点对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及校园主要通行道路除雪是否及时、是否清理到位进行监管。

9.选择招标采购代理人流程监管。重点对招标采购代理人确定流程及选择方式进行监管。

10.其他监管。后勤管理处临时增加需要监管项目。

第四章 监督管理方式

第六条 监督管理方式采用日常监管、抽查监管和专项监管的监督方式组织实施。

1.日常监管。由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内容及临时在岗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质量监督科每周对各部门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并整理成巡查台账。质量监督科会将每周巡查出问题发送各部门,各部门应及时整改完成后报质量监督科进行实地检查。

2.抽查监管。抽查监管的主要范围为校园内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安全、临时雇工在岗情况、教室及宿舍卫生、校园环境等采用抽查监管方式进行监督管理,每月监督管理科会针对以上工作进行抽查监管。

3.专项监管。针对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如食品安全、修缮项目施工安全、冬季房檐冰溜子、校园除雪等)开展定期专项监管。

第五章 监督管理纪律

第七条 后勤管理处质量监督科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管工作中,须根据本办法,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讲人情、碍面子;不得伺机刁难,打击报复;不得违规收受各类好处。违反监督管理纪律者,后勤管理处将对其给予严厉处分。

第六章 其 他

第八条 质量监督科和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落实,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监管工作。

第九条 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监督,坚持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十条 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计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质量监督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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