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后勤人力资源不足,积极吸纳社会人员参与后 勤建设,推进后勤用工良性发展,依据《关于调整抚顺市最低 工资标准的通知》(抚人社发[2021]13号)和学校人事薪酬有关规定,结合后勤改革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
在学校核定工资包干经费内,根据岗位实际情况,通过充 分利用薪酬调配杠杆,减少小时工人数,适当提高在岗小时工 薪酬待遇,进一步增强小时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小时工队伍在岗稳定性,促进后勤服务保障良好发展。
二、原则
1.经费包干原则。薪酬分配中,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学校包干经费。
2.以岗定薪原则。按工作岗位分类确定薪酬标准,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三、范围
薪酬分配范围指集团内部招聘的小时工,薪酬以实际工作 小时结算。具体包括校园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水电暖服务中心、工程与维修管理中心、合同造价管理中心所属小时工。
四、依据
后勤集团依据不同岗位或工种,区别设定不同薪酬分配条件。
1.校园绿化岗:依据季节、室外作业、高空作业(修剪树枝)情况、巡逻(午间、晚间)等条件设定。
2.室外保洁岗:依据室外作业、工作效率、保洁区范围大等条件设定。
3.室内保洁岗:依据保洁区域面积大小、人流量等条件设定。
4.变电所运转岗:依据设备操作基础技能,从事行业资格证。
5.维修岗:依据操作技能熟练程度、实际从事行业时间 长短、晚间维修抢修、专业技术要求、从事行业资格证等条件设定。
6.土建、水暖、电气工程岗,土建造价岗、安装造价岗: 依据从事行业资格证、实际从事行业时间长短、专业技能情况等条件设定。
7.工程档案管理岗、合同档案管理岗:依据从事行业资格证、实际从事行业工作时间长短、专业技术情况等条件设定。
8.相关中心现有的守卫岗、报修接线岗、仓库管理岗位等岗位薪酬由各中心依据实际工作强度设定。
五、组织实施
依据各岗位薪酬分配依据,小时用工薪酬由各中心提出, 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最后集团班子会研究确定。各中心在设定岗位薪酬时,可参考以下因素。
1.薪酬分配时,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条件,薪酬 应予以同等。如因工作强度、工作效率、工作范围等有差别,薪酬可适当拉开差距。
2.对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岗位,必须持有岗位执业资格证, 其薪酬可高于其他小时工,但每月薪酬不得超过5000元。如 工作急需, 一时难以招聘到持有岗位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可酌情聘用有实际工作的经验的小时工,其薪酬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由中心确定,但不得高于持有岗位执业资格证的人员。
3.设有班长、组长的岗位,其薪酬可高于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人员,但与同一岗位人员薪酬差距不得超过500元。
4.对相关岗位,如物业服务中心室内保洁等岗位,如主 动离职、集团辞退、岗位招聘难等原因出现空档期,在岗位空 档期内,可由其他在岗小时工(岗位相同)临时兼顾,薪酬可兼得,但必须确保服务质量。
5.如有晚间除雪任务,相关岗位如校园绿化岗、室外保洁岗等岗位,每加班补助100元。
6.因后勤工作变化,需增设新的工作岗位,其薪酬可依据相近、相似岗位设定薪酬。
六、要求
1.周密组织。薪酬分配工作事关后勤集团的发展建设, 事关小时工的切身利益。集团分管领导和各中心主要负责人要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进,保证不漏一人、不落一岗,全面兼顾。
2.节约用工。集团工资经费总额固定,各中心要精打细 算。岗位设定时,要基于本中心的工作需要,不得以人设岗、 请托设岗或虚设岗位。薪酬分配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方案有关条件和依据设定,严禁薪酬虚高。严格小时用工审批程序,小时工入岗前,必须经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3.加强监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要加大小时工薪酬的监 管力度,对于各中心每次上报的薪酬情况,要按照《后勤集团 小时用工薪酬分配标准》认真核实。如出现薪酬异动情况,要 及时查明原由,按标准进行整改,对错报、虚报等行为集团将严肃处理责任人。